第三十三章 官兵讨伐,引蛇出洞
书迷正在阅读:吞仙、高武:最强签到抽奖系统、我,叶辰原来是顶尖高手、长生从就职德鲁伊开始、重生:我继承了自己的遗产?、四合院:娶秦淮茹,我摆烂就变强、秦时:罡凌天下、和98年女友的情感经历、斗罗:穿越霍雨浩,开局拜师药老、基因锋暴
然而洪承涛却突然道, “我觉得将军应该庆幸那只是民夫而不是精兵!” 朱国相顿时愣住了, “洪大人什么意思?” 洪承涛苦笑道, “若那反贼真有四千精兵,只怕此刻米脂城早已经易主,朱将军也沦为阶下囚了! 此人步步为营,兵行险招,但用兵之谨慎,与其他反贼格格不入,属实是反贼中的异类。若不趁着现在羽翼未丰将他剪除,只怕未来是个大患啊!” 杨鹤经洪承涛提点也恍然大悟,紧接着正色道, “不错!我那家仆对他的评价亦是甚高,其造反不过半个月就有如此胆魄,若是再给他时间,只怕其终成大患!因此必须尽快出兵解决他,不知诸位谁愿意前往米脂?” 然而话音落下,杨鹤转了一圈,却发现洪承涛闭目养神,显然不愿意摊这个浑水,而巡按李应期也只顾喝茶纹丝不动,最后总兵杜文焕干脆假寐,显然不愿意碰这个硬骨头。 无奈之下,杨鹤只好命令道, “刘大人,朱将军!就劳烦你们再去一趟吧!你们与那反贼交手过,正好可以报仇雪恨!” 眼见形势逼人,硬着头皮,刘广生与朱国相只好躬身行礼, “诺!” 刘广生眼见自己跑不掉这个烫手的山芋,只好硬着头皮问另外一个问题, “那米脂这次的事情?” 洪承涛却突然开口道, “大人主张剿匪,并亲自前往米脂督战!这是振奋人心的事情,有何问题吗?” 杨鹤会心一笑,同样接着道, “没错!我们在肤施等待刘大人与朱将军的好消息!” 刘广生闻言,脸上一喜, “谢过大人!” 至此,这场在张献忠生涯中极其重要的一笔就这样消失了,直到多年后张献忠成为那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并入主中原后才被世人所知。 远的不提,回到十八寨这边。 自从张献忠他们从米脂回来,整个十八寨的精神面貌仿佛焕然一新一般,展现出不一样的活力。 而最引人津津乐道的自然是张献忠的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经过人传人不断的润色与夸张修饰,最后张献忠自己都一脸懵逼了, ‘那还是我吗?你确定那不是神仙?’ 三天后。 张献忠休整了一下决定与武兆丰好好谈谈。 武兆丰这家伙听说刚开始嘴巴还挺硬,结果张献忠二话不说,决定先饿他三天再说,现在终于服软了。 来到监牢。 说是监牢其实就是一个民夫的废弃牛圈,一个草棚,三根柱子,一个尿桶,外加满地的干草构成了牛圈的样子。 此刻武兆丰正被五花大绑的丢到干草上,正在睡觉,旁边的四个守卫井井有条的巡逻着,并不时的看一眼,显然守备森严。 之所以看管的如此严格,实在是张献忠以前电视剧经常看到那些男女主莫名其妙的突然跑出来捣乱,于是就再三吩咐才造成这种结果。 看到张献忠走过来,四名守卫立刻恭敬行礼, “大王!” 张献忠和蔼的打了个招呼,随后问道, “这家伙怎么样?嘴现在有多硬!” 守卫们相视一眼,毫无顾忌的笑了起来。 此刻起义军还未真正的转成职业军人,更多的还是这种喽啰的角色,因此张献忠虽然是大王(山大王,也是诨号),但其他人依旧显得很随意。 一名戴着披肩穿着破旧毛衣,腰配长刀,穿着破草鞋的守卫凑了过来,黝黑的皮肤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 “大王,俺跟你说,这老rou就是欠管教!第一天来牛的不行,要这要那的,那牛撅子都快上天了都。 俺们兄弟寻思着不能让他这么舒服,所以就把他吊起来吹了一个晚上的冷风,你猜咋的!这老撅子立刻就老实了!按我说,别讲那么多,上去先给两个大耳刮子再说,比啥都管用!” 话粗,理更粗。 张献忠不禁莞尔一笑,他发现这些人有时候真的很可爱! “你们叫什么名字?” “俺叫林黑牛!他们是俺的几个同村兄弟。林狗蛋、林驴蛋、林鸭蛋!” 三只脚不约而同的踹了过来,林黑牛顿时飞了出去。 “黑牛你个驴蛋子!胡说什么!大王,俺叫林铁山!别听他瞎说!” “大王,俺叫林飞!这黑牛才是狗蛋!” “你家才鸭蛋呢!黑牛,再敢乱说俺叫俺妹离你远点!大王,俺叫林峰!” 三个同样憨厚的笑容凑到张献忠的面前。 很年轻,很淳朴。 林黑牛也是憨笑的爬起来,摸着脑袋笑道, “这不是为了让大王好记嘛。三蛋多好听啊!” “滚!” 看到四人这个样子,张献忠乐呵呵的笑了起来,他们四个的这种感觉就好像大学时候宿舍的舍友一般,真的令人倍感亲切啊。 “黑牛,这家伙醒了吗?” 林黑牛乐呵着过去踢了武兆丰一脚, “快起来!别装睡!否则今晚再把你吊起来!” 武兆丰闻言,无奈的爬起来,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县官不如现管啊。 看也不看林黑牛一眼,他认真扫视了张献忠两眼,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拱手道, “大王,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抓我?若是为了钱财,我自修书一封,武家自会送来。请大王放我回去!” 看到武兆丰这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张献忠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农民那么讨厌乡绅地主,原因是这些人其实在心里面就已经将自己与其他人分了等级。 在他们的眼中,贱民,已经是牛马的代言词了吧。 “书信自然要写,毕竟你在我们山寨中的吃喝拉撒都是要钱的。但放你走是绝对不可能的!” 闻听此言,武兆丰立刻有些慌了, “大王!不知可否给我换个地方!一切好商量!” 张献忠眼睛一转,笑道, “可以啊!但我们这里人多房少,有些拥挤,房租可是有些贵的!” 听到能讲条件,武兆丰虽然心里鄙夷了一下张献忠的贪婪,但还是很配合道, “大王请讲!多少我都能住的起!” 张献忠伸出一根手指。 武兆丰松了一口气, “十两银子?没问题!” “不!是十两黄金!一天!而且,部分我要换成粮食!” “这!” 武兆丰顿时犹豫了,虽然知道张献忠会狮子大开口,但没想到他要的这么多。 目前灾情在陕西一直持续,这粮食是一天一个价,若是换成粮食则他们武家将损失惨重,特别是这还是一天十两黄金。 看到武兆峰犹豫了,张献忠心中冷笑了一下。 要钱不要命说的就是这种人,死到临头还舍不得,可惜他的目的岂是这区区的一天十两黄金,之所以如此也不过是希望他好好配合而已。 “若是不愿意也罢!我也不勉强!” 武兆丰闻言大吃一惊,咬了咬牙最终还是硬气道, “我同意了!请大人提供纸笔,我立刻就手书一封让我儿子送来!” “好!爽快!” 白拿的粮食干嘛不拿,张献忠自然不傻。 示意了一下林黑牛,林黑牛这才不情不愿的给他换了间房子,虽然还是破破烂烂的,但至少不会四面通风。 在将笔墨送进去后,张献忠就径直离开了这里。 至于后续的事情,张献忠其实并不在意,因为只要武兆丰在这里,他的目的就达成了。如果武兆丰在书信中动手脚,那他更是高兴,因为这正是他想要的。 ……